2015年12月,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下发《青高新建【2015】48号》文件,表彰2015年度红岛经济区(高新区)建筑业质量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公司作为参与高新区市政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,荣获“质量安全先进单位”的殊荣,一分公司程显光和邹晓杰分别获得“质量管理先进个人”和“安全管理先进个人”的光荣称号。
红岛经济区(高新区)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市场之一,目前主要有“高新区4号污水泵站工程”、“规划中44号线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”、“规划中48号线道路、综合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”、“高新区东片区给水提升工程”等在建工程。
近年来,公司在高新区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,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加强基础管理、动态监管与隐患排查治理,严格绩效量化考核,公司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升。本次获得“质量安全先进单位”称号是高新区建设局对公司的认可,更是对公司的激励。公司必将继续发扬企业精神,再接再厉,在高新区不断创造新的业绩,为高新区建设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